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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方面宣传资料
作者:资料下载 来源:$$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9-04

  

 
规划方面宣传资料
 
什么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批准机关不同,有的是国务院,有的是省级政府,有的则是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划原属于哪级机关批准的,修改时也必须报经哪级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对年度各项用地数量的具体安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和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
 
我县正在开展第三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进展顺利。
做好这一轮规划修编工作,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要求。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济社会发展的所有规划方案和项目,要落实到地上,没有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桃江“十一五”时期建设用地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这项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修编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坚持“三保”主线,正确处理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土规划的名称和含义
     目前不同的国家和学者对国土规划的名称和含义的界定有不同的理解。美国和德国称区域规划,法国称国土规划,而在《21世纪议程》中称综合规划。从内容而言,国土规划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如美国由于是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规划更多地体现房地产、能源、就业、投资、教育等内容,日本和韩国的国土规划更强调空间发展方向和功能区域的划分与控制。尽管国土规划各国不一,但总的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国土规划的实施,引导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土规划是一种国家或地区高层次、战略性、综合性的地域空间规划,是对国土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和手段之一。其目标在于通过资源的合理利用、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合理空间配置以及重大生态和环境问题的整治,解决国土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促进国家整体以及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土地规划计划调控
     一要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实行问责制。切实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和用地监管。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二要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三要更加注重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要加大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遏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利益冲动。四要继续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要依据规划和计划,控制好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审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重点审核用地规模、区位和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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