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好,欢迎光临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RSS订阅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群导航 省厅主站 区县: 用户名: 密码: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
违法用地电话:0737-8200626
廉政举报电话:0737-8201322
县长热线:0737-8217777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征地拆迁专栏 > 征收土地公告
关于发布益阳桃江邱家仑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通告
作者: 来源:征地拆迁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06

桃政通【2017】3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益阳桃江邱家仑风电场建设项目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1.240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时间、机关、文号和批准用途。该项目用地批准时间:2017年1月19日;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2017]政国土字第110号;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该项目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位置:桃江县灰山港镇铁矿坳村、大冲村、小冲村、汪家村、克上冲村、甘泉山村、栗子山村。征收的土地地类及面积:林地1.240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1号) 和《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桃政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实行货币安置。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由被征地所有权人,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到灰山港镇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六、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1726

      
上一篇        下一篇
无标题文档